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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推行生育保险新政 加快职工孕产合规费用医保全额兜底


来源: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6-05-29 09:04:2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清远市紧扣群众“生得起、养得起”殷切期盼,自2026年起推行职工生育保险提标扩面新政。通过优化经办流程和生育津贴申领条件,实现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医保全额保障,全面提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。政策实施首季,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合计2440.25万元,医保基金支付2348.82万元,惠及育龄妇女2.96万人次。

  一是优化产检核算支付模式,精准贴合孕产需求。突破以年度核算产检支付额度的常规做法,创新推行按孕次核算支付额度模式,贴合职工孕期实际检查需要,参保人员每孕次产前检查最高报销3000元,可有效保障一年内再次或多次妊娠女职工的产检费用待遇。一季度,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合规费用共798.31万元,医保基金支付706.89万元,报销比例达88.55%,可有效减轻短期内连续妊娠家庭的产检经济压力。

  二是优化分娩待遇保障,实现合规费用“零自付”。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娩住院期间合规医疗费用,覆盖顺产、剖宫产及相关诊疗项目,有效降低家庭生育经济压力。一季度,全市分娩住院合规费用1641.93万元已全部由医保基金承担,较政策实施前次均报销提高786元,参保人员孕产全程人均减负6108.83元;部分群众分娩住院仅需自付几毛钱,“生娃基本不花钱”成为现实,政策红利可感可及。

  三是优化待遇计发办法,降低生育津贴申领门槛。完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,以缴费时长分类核定津贴发放标准,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且覆盖生育及产假时段,职工可足额领取津贴,未满12个月则按实际缴费月数计发;灵活处置缴费中断情形,中断缴费未超3个月并补缴,视同连续缴费,可规避短暂停缴费用的不利影响;优化跨区域生育津贴计划办法,省内跨市缴费年限实现合并计算。一季度,全市已为2295名参保人员发放生育津贴2096万元,人均发放9133元,有效缓解职工产假期间收入压力。

  四是优化生育全周期服务,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。强化数字赋能,加快推进“出生一件事”,打通生育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依托“粤医保”平台整合生育服务事项,推动产检就医确认、费用及津贴查询、新生儿参保等8项高频业务实现“指尖办”,足不出户享受生育服务;加快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、生育津贴直发个人,依托大数据自动核验及专人核对报销数据,不断提升生育补报销办理效能,缩短政策兑现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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